Ref: 8762 Trust A/c Balance Trust A/C Balance, 原意是要求金融業將客戶戶口中未有動用之部份, 存入信託戶口(Trust A/c), 以區別公司本身之資金, 不可以將客人之存款與公司之資金混合使用.
客人戶口之存款, 可以是現金存款, 亦可以是沽售股票後之金額. 不同之處, 是沽貨金額, 要在 T+2才收到, 一般在T+3存入Trust A/c.
所謂戶口結餘金額之用途, 例如扣除用作交收之金額, 餘額部份要納入Trust A/c Balance.
沽貨金額在考慮T+2收到款項時, 已包括收市一刻之存提, 所以要存入Trust A/c Balance之金額, 實際上是在T+3進行.
對於買入股票之金額, 即時為戶口結餘設定交收用途, 所以不必等待T+2, 亦即是記帳在Trust A/c 之金額, 可以將買入部份扣除.
舉例:
1. 客人於星期一以$100,000開戶, 同日購入股票$80,000, 在星期二晚之Trust A/c report, 該客戶有 $2,000 要存入Trust A/c Balance.
2. 客人於星期一沽出股票$80,000, 在星期二晚之Trust A/c report, 該客戶有$80,000結餘 該項結餘, 在T+2才會由CCASS轉到証券公司戶口, 所以要在 T+3 (即星期三) 存入Trust A/c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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